2016年8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稱重。
對經檢測確認違法超限超載的車輛,由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罰款、記分”。
然而,在山東省萊蕪市卻出現了另外怪相!
萊蕪市是交通局運輸監察支隊卻撇開公安交警,獨自在轄區稱霸一方隨意攔查車輛,認定超限扣留停車場里,佯裝卸貨實為不卸貨,交錢后車輛原樣繼續上路行駛。
交通局運輸監察支隊與車托密切合作敲詐司機,治理超限在萊蕪變成了徹頭徹尾的“制鈔”。
3月2日恰逢周末,萊蕪交通執法放棄假日休息加班查車,一貨車在萊蕪市鋼城區路邊停著被查扣。
車主司機找不到執法人員一籌莫展之際停車場車托主動搭訕,自稱與交通執法關系特別在停車場就能處理,經過一番交談之后停車場人員說只要繳納32000元就可放行,并且不用卸貨,如果要等到周一處理就需要卸車。
車托如愿收錢后果然身手不凡,便帶著司機前去違法處理室拿取證件。
因為是周末處理室大門緊閉,便帶著司機繞到后門,這時只見執法人員在后門等候,車托進入交通違法處理室就像到自己家里一樣,可以在里面隨意翻動文書,執法人員有說有笑的把證件歸還。
無獨有偶 3月15日夜,在萊蕪市與泰安市交界處一貨車被扣,當時司機停在路邊飯店吃飯,突然聽到外面有人再喊自己的車號,出去一看才知是萊蕪市交通監察支隊的人要扣車,司機本想這是在飯店就沒有主動去車前,沒想到他們竟然帶著清障車了,司機就主動把車開到停車場。
執法人員讓周一前去違法處理室接受處罰,車主到達違法處理室門口便有熱心的“車托”搭話,聲稱可以幫助處理超限處罰,開始車主還是半信半疑,待進入處理大廳后心中疑慮立即打消,車托進入處理大廳如同領導視察,自由直接進入柜臺以內的辦公區。
待格式法律文書做完繳納了30000罰款。這時,車托提出如想不卸貨需要再拿1500元打點主管科長,車主無奈便給了1500元才拿到證件。
本以為事情已經處理完畢可以去停車場提車。但到達停車場后被停車場老板告知需要在繳納拖車費2000元、卸貨費2700元、停車費每天200元。
司機辯解說是自己把車開進停車場的,并沒有被所謂的清障車拖到停車場,為了不卸貨已經出了1500元怎么還要卸貨費呢?
停車場老板聲稱:執法人員每次出去都是帶著清障車執法,自行開到停車場的車輛繳納2000元,如果是拖到停車場的要繳納5000元,另外的卸貨費用是必須交的,就算不卸也得交,不然沒法給上級交代。
治理超限十余年越治越超,大多人歸結為司機貪婪,車主不守法。而執法部門常常是抱怨執法難。
可萊蕪交通執法的所作所為,驗證了治超的難點在于執法部門,正因為執法部門怕斷了治理超限“奶酪”,打著治超的幌子,采取運動式執法,把公路當成自己“提款機”濫用職權肆無忌憚,大肆與車托勾結斂財每天上演。
萊蕪交通變成了名副其實公路“三亂”專業戶,司機的夢魔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