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聯合下發了《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對超載貨車“一超四罰”,對貨車司機除了經濟處罰,還要罰分。這是我國公路治理超載超限行動中首次使用罰分處罰,也堪稱“史上最嚴治超措施”。
《意見》明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在執法中發現超限超載車輛,除依法責令卸載并處罰外,應對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
對經檢測確認超限超載的車輛,由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處罰、記分后放行。
貨車司機超載主要因為經濟問題。17.5米大板車橫行、超載普遍,導致很多貨車駕駛員不得不超載。在我們接觸的卡車司機中,沒有一個喜歡超載的,但在大家普遍都超的情況下,不超載就不賺錢甚至賠錢,最終形成惡性循環。所以,盡管貨車超載容易引發各類交通事故,超載現象仍然屢禁不絕。
此次治理新規,罰錢又扣分就是讓司機不再只算經濟賬。在當前扣分到一定程度,駕照降級的背景下,超載扣分可謂大殺器。在影響到自己飯碗的情況下,相信眾多司機會好好權衡。
而大家都按規定行駛,不超載讓市場上貨源增多,慢慢改善物流行情的同時也減小了車輛損耗,剎車距離也能保持正常,讓卡車司機既比以前安全又比以前賺更多。但前提是,這次“最嚴”超載治理能夠真正、完全、不打折扣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