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濮陽市獲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濮陽市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濮陽市出臺“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相關政策。
“黃標車”指排放水平低于國I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低于國III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老舊車”是指使用時間較長、污染控制水平較差、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包括微、小、中、大型載客汽車,微、輕、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半掛牽引車,中、重型專項作業(yè)車,三輪汽車等。“黃標車”提前淘汰指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住址或單位注冊地在濮陽市,并在濮陽市車管部門登記注冊的車輛,未到國家強制報廢年限,車主自愿將其車輛交由在濮陽市依法設立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yè)回收,同時經(jīng)公安車管部門合法注銷的行為。
按照早淘汰、多補貼的原則,濮陽市出臺了營運和非營運“黃標車”相應補貼標準,該標準根據(jù)車輛的車型及使用年限給予差別化補助。此次“黃標車”補貼政策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1日以后報廢的“黃標車”,不再享受補貼。凡申請?zhí)崆疤蕴包S標車”及“老舊車”的單位和個人,可按照提出申請、資料審核、車輛注銷、領取補貼的流程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xù)。
據(jù)悉,自2016年8月1日起,濮陽市將在全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全天24小時禁止“黃標車”通行,對違反規(guī)定進入禁行區(qū)域的,由公安交管等相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