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關于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的通知》(工信部聯裝﹝2016﹞68號)精神,推進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工作落到實處,推動汽車消費結構升級,帶動城鄉皮卡車消費,促進河南省經濟發展,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河南省公安廳制定了《河南省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實施方案》。
其中,明文規定:洛陽、安陽、鶴壁、新鄉、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商丘、周口、駐馬店等十二市仍按原皮卡車進城不限行的規定執行;開封、平頂山、焦作、信陽、濟源等五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對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符合上述技術特征的皮卡車型全面取消進城限制;鄭州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大幅放寬進城限制。
在開展放寬皮卡限制試點工作的時間安排上,《河南省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實施方案》明確要求:
(一)擬制方案階段(2016年3月)
河南相關部門針對國家三部委試點通知要求,擬制試點方案并上報國家三部委。
(二)實施準備階段(2016年4月—5月)
相關部門開始實施準備階段,在試點方案在獲批準后,完善協調運轉機制,加大宣傳力度,進行任務分工和工作部署,完成交通管理措施調整管理。
(三)全面展開階段(2016年6月開始)
按試點方案全面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工作,落實政策規定和責任,加強皮卡車應用和交通管理信息統計分析,及時研究相關問題,補充相關政策措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四)評估報告階段(2017年7月)
在信息統計分析、及時評估調整的基礎上,組織相關部門和行業專家對試點政策效果進行評估,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形成試點評估工作報告并上報國家三部委。
今年2月底,國家工信部、發改委、公安部聯合發布通知,決定在河北省、遼寧省、河南省和云南省開展放寬皮卡進城限制的試點工作。隨后,得到了四省市相關部門的積極響應,云南省、遼寧省河北省相繼發聲,公布了各省對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實施方案的具體實行細則。
此次,河南省有關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細則的出臺,使我國邁開解禁皮卡的第一步完整了,這不僅有利于擴大皮卡車市場消費,促進汽車產業和相關服務業發展,也有利于促進城市相關部門創新運輸管理和現代物流模式,優化城市交通資源配置。同時,對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人們生活品質也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