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在長沙召開《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況服務質量與收費標準掛鉤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實施布置會發布,5月1日起,湖南省高速公路將實行收費標準浮動管理。即把“路況服務質量”作為重要指標,直接與通行費掛鉤。
規范運營管理,提升公路服務水平
截至2018年底,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6582公里,在全國位居前列。
據湖南省交通運輸廳介紹,湖南省高速公路在跨越式發展中,仍需在路況與服務質量上加大優化力度。如一些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路況服務質量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路況服務質量與收費不完全匹配,在服務區管理、車輛救援服務、超限超載治理等領域仍有較大提質空間。
2018年4月,交通運輸部印發的《關于擴大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高速公路收費標準與路況服務質量掛鉤,在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范圍內,實行收費標準浮動管理,促進經營管理單位不斷強化養護和運營管理,提升公路服務水平。”
目前,四川省已在全國率先制定并實施了收費標準浮動管理辦法,湖北省也正在制定相關辦法。
為規范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提升湖南省高速公路經營服務的整體水平,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于近日聯合印發了《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況服務質量與收費標準掛鉤管理暫行辦法》,將于5月1日起實施。
年度得分85分以下,收費標準下調
根據《暫行辦法》,考核評價指標包括路況和服務質量兩個方面。
☆路況主要指公路養護相關指標;
☆服務質量考核評價主要指:服務區服務、收費服務、車輛救援服務、車輛超限治理、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6項內容。考核評價總分為100分。
考核評價主要采取日常巡查、隨機抽查、集中檢查、第三方評價等多種方式,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根據考核評價年度得分情況,實施高速公路運營項目收費標準浮動管理。
其中,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不調整;得分在80分及以上、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高速公路,在限期整改后仍未達到規定標準并經湖南省政府批準后,收費標準下調3%。
此外,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限期整改仍未達到規定標準并經湖南省政府批準后,收費標準下調5%:
路況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年度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
因運營管理不善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因運營管理不善致使交通擁堵、服務不規范,引發嚴重社會負面影響并受到省部級(含)以上通報批評的;
不嚴格執行湖南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行調度和應急指揮指令,給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并查證屬實的。
下調收費標準的高速公路,通過不少于3個月以上的整改驗收,路況服務質量達到國家、湖南省規定標準的,由湖南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并報省政府批準后,可恢復原收費標準。
據介紹,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還將會同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制定《暫行辦法》的考評細則,并呈報湖南省政府批準,進一步明確規定高速公路路況服務質量考核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