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了《寧波市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該《辦法》是浙江省第一部關于公路超限運輸管理的政府規章,也是國內第一部對治超非現場執法做出專門規定的地方政府規章。
昨日,是該《辦法》施行首日。從昨天開始,超限超載車輛也像闖紅燈被“電子警察”處罰一樣,受到電子檢測并將依法接受處罰。
截至10月底,寧波市發現的1萬余起超限違法行為中,有4300多起是通過非現場執法設備發現的,比例已達四成。查處違法超載車輛和非法改裝車輛8969輛,扣分10636分。寧波市公路貨運車輛超限率由三年前10%下降到2%以內。
據寧波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長周靜哉介紹,寧波市公路部門在依法加大治超力度的同時,也進一步推進治超的非現場執法工作。目前,寧波市在干線公路重要路段設置了57處公路治超檢測設備,共計207個車道,依法開展非現場執法。五年里,寧波市將總投資2.4億元用于公路治超電子檢測系統建設。
《辦法》共28條,在明確管理職責、開展綜合治理、創新監管方式、強化執法協同、實行信用監管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其主要特點是建立了全天候的超限電子檢測設備,進一步強化了政府和部門管理職責,明確了綜合治理措施,加強行政機關協同監管。
《辦法》實施后,超限超載認定標準更嚴,處罰力度也更為嚴格。根據《辦法》規定,貨運車輛超限,不僅車主要受罰,運輸企業和貨主等都將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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