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記者從柯橋區運管部門了解到,因未落實貨物安全查驗制度,柯橋一物流企業被罰10萬元,成為全市首個被高額罰款物流企業。
6月2日20點40分,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處聯合區公安部門開展貨運市場集中整治,在鏡水路與云集路交叉口對一輛皖N27185重型貨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無貨物登記信息。經初步調查,該車為柯橋某托運部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為此,執法人員對位于柯東倉儲中心的某托運部進行全面檢查。
經調查核實,該托運部未按規定實行貨物安全查驗制度,未對客戶身份、物品信息進行查驗登記,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條“公路貨運等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等規定。
6月20日,區運管處依法向涉事托運部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并于6月24日作出責令改正并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