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油氣行業快速發展,天然氣作為一種重要的清潔能源,已廣泛應用于國民生產和生活的各個領域。伴隨著天然氣貿易的持續擴大,對天然氣計量方式的要求也不斷提高。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制定了《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天然氣計價方式迎來重大變革。
能量計量方案實施
緩沖期24個月
《辦法》中第十三條特別明確了建立天然氣能量計量計價體系的要求。提出門站等天然氣批發環節應以熱量作為貿易結算依據;暫不具備熱值計量條件的,應于《辦法》實施之日起24個月內實現熱值(能量)計量。
新計量方式優質優價加快國際化進程
《辦法》中指出,油氣管網設施開放后,混輸的天然氣熱值品質不同,采用能量計量方式有利于準確計量、體現公平,減少結算糾紛,有利于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和我國天然氣市場國際化進程。
同時,天然氣貿易采用能量計量的方式,可以體現優質優價原則,有利于規范市場行為。
以下為《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部分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油氣管網設施利用效率,保障油氣安全穩定供應,規范油氣管網設施開放行為,維護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其所管轄其他海域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
城鎮燃氣設施公平開放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三條 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應當堅持保障安全、運行平穩、統籌規劃、公平服務、有效監管的工作原則,按照油氣體制改革和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要求有序推進。
第四條 國家能源局負責除城鎮燃氣設施以外的全國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規章和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相關問題,負責海域和跨區域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組織并指導各派出機構開展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相關監管工作。
第五條 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是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的責任主體,應按照本辦法要求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公開開放服務的條件、程序和剩余能力等信息,公平、公正地為用戶提供油氣管網設施服務。
第六條 相關油氣行業組織應發揮行業協調作用,參與油氣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
天然氣作為用于燃燒的能源,其價值在于其提供的熱量。
但是天然氣是一種多組分混合氣體,由于產地來源不同,各組分及含量也存在差異,這使得不同來源的同樣體積和質量的天然氣,其燃燒產生的能量也不同。
因此,從科學公平計量的角度看,天然氣計量采用能量計量比體積計量更加合理,有利于準確計量、體現公平、減少結算糾紛和天然氣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