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7年11月10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發布關于撤銷部分《公告》內部分產品公告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表示,根據《兩部門關于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五標準要求的輕型柴油車產品。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將按文件要求撤銷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公告。據中國卡車信息網記者統計,有1297款貨車產品、463款專用車產品不符合國五標準要求,將面臨撤銷公告。
2016年1月14日,環保部和工信部發布了《兩部門關于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公告》中明確表示,全國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必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早在2016年4月份, 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等11個省市地區宣布,所有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和重型柴油車均需滿足國五排放標準。不同于輕型汽油車和重型柴油車,輕型柴油車領域是首次觸電并實施“國五”排放標準。
目前,上海、濟南、拉薩等多市已公布輕型柴油車“國五”標準實施細節。
以下為通知原文:
關于撤銷部分《公告》內部分產品公告的通知
各相關汽車企業:
根據《兩部門關于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五標準要求的輕型柴油車產品。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將按文件要求撤銷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公告。
現將《公告》內國四排放水平輕型柴油車產品公示如下,請有相關企業盡快核對。如有異議請聯系中機中心,聯系電話010-63702958。
特此通知。
附件:擬撤銷車型名單
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貨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