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各地區的基建需求逐漸加大,相應的渣土車等工程車市場持續火爆。渣土建筑運輸類車輛,由于龐大的個頭,載重量大,因此渣土建材運輸類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沿途灑漏的情況屢見不鮮,超載、超限、超速撒漏一直是渣土車治理過程中的“頑疾”,為了減少上述情況的發生,各地紛紛出臺相應整治措施。
近日,為了進一步加強深圳市泥頭車安全管理,全面提升行業標準化、現代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于征求《深圳市新型全密閉式智能泥頭車功能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并于近期向公眾征求意見。
該泥頭車新標準的實施,將從根本上消除泥頭車超載、超限、超速、撒漏等亂象。同時也將產生巨大的市場缺口,在可預見的未來深圳市渣土車市場必將火熱,新型智能渣土車的“春天”在深圳即將到來。
在《標準》給渣土車市場帶來巨大沖擊的同時,中國卡車信息網記者在對《標準》解讀時發現,在《標準》中車輛技術規范方面,深圳市新型泥頭車將選用四軸次載貨汽車作為行業統一運載工具。車輛應通過國家3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強制認證并列入工信部車輛產品公告,同時滿足國家《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以及交通運輸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2016年第62號令)有關規定等強制性標準要求。
據了解,截至2017年2月13日,深圳市共有傳統敞開式營運泥頭車(三軸及以上)企業207家,車輛總計10464輛。其中四軸泥頭車(車廂最大容積20立方米),數量為4323輛,占泥頭車總數約為41.3%。也就是說將有半數多的泥頭車因不滿足軸數要求,或將被提前淘汰。
另外,關于車輛排放方面,新泥頭車標準提出可采用的發動機類型為三類:國Ⅴ原廠配裝DPF類型、天然氣類型、純電動或混合動力類型。而采用天然氣類型動力的車型必須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發動機同時需配備ECU控制系統,其中ECU控制系統應包括但不限于:獲取發動機轉速、車輛時速、燃油消耗率和水溫等車輛參數、限制轉速、鎖車、車輛電路連接等功能。并裝載北斗兼容車載終端,由衛星定位、無線通信傳輸和車輛狀態信息采集等模塊組成,可提供道路運輸車輛實時位置和狀態等信息的裝置。
此外,貨廂結構內腔尺寸采用長5.6米,寬2.3米,高0.9米,理論容積11.6立方米,實際裝載容積不大于10.6立方米的廂體。車輛應使用具有自動開合全密閉式頂蓋的U型車廂。貨廂內應無死角,卸貨干凈;貨廂外形平順,無加強筋外露,車廂外側不易積土掛泥;車廂內板材料采用高強度鋼板,抗拉強度應不低于700MP,保證裝運作業時不發生永久性變形。
值得一提的是,新型泥頭車還應具備智能化監控功能以及裝載相關智能終端設備,可以實時監測車輛是否空車、重車、超載狀態,是否偏離規定的路線行駛,頂蓋是否密閉,是否處于卸載狀態,車輛能夠向車載終端實時輸出上述狀態變化,并通過車載終端上傳至監控平臺。以及能夠實時接入深圳市相關監管平臺。此外,新型泥頭車整車采用統一綠底白條顏色樣式進行噴涂。
據悉,深圳市政府連續5年將泥頭車治理列入了民生實事或重點工作。而新標準的實施,有望從根本上消除泥頭車超載、超限、超速、撒漏等亂象,營造文明守法、綠色環保、安全有序的泥頭車行業秩序。
上海:12家運輸企業被處理
今年5月26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聯合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召開渣土運輸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工作約談會,約談12家在今年1至4月發生過亡人交通事故的運輸企業,并公布了對于這些企業的處罰決定。
今年1至4月份上海市共發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渣土車道路交通事故14起,其中,造成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3起。在這13起渣土車傷亡交通事故中,死亡事故12起。當天參會的12家企業即為上述死亡事故的涉事企業。
據悉,今年5月上旬,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專門組織檢查小組對上述死亡交通事故涉及的12家渣土運輸企業上門實地開展專項督導檢查。檢查小組針對企業內部安全管理、機動車違法處理、機動車檢驗和駕駛人審驗情況等3個方面,“企業安全管理專職人員配備率、教育學習覆蓋率、宣傳陣地建設率、GPS動態監控有效使用率、機動車違法清零率、機動車檢驗率、駕駛人審驗率、反光標識設置合格率”等8項內容進行了逐一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大多數被查企業GPS源頭監管失控,安全宣傳教育流于形式;過半數被查企業未履行機動車違法及時清零義務,車輛交通違法源頭監管不到位;絕大多數被查企業,機動車檢驗率或反光標識設置合格率不到位,企業交通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未落實。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依據《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2010年市府第50號令),以及《關于規范建筑渣土啟運強化運輸過程管理的通知》(滬建管聯〔2014〕527號)的相關規定,對12家運輸企業的處理情況進行通報。
南京:開展建材工程車整治 沿途灑漏最高罰一萬元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拋灑滴漏、轟隆隆超速超載的都是渣土車,但其實存在上述行為的大型車輛不止渣土車,還有工程運輸車輛。
從今年4月份起,南京交通、城管、交管聯合發文宣布針對砂石等散裝建材運輸工程車輛進行專項整治,三部門發文規定砂石等散裝建材工程運輸車輛必須實行覆蓋運輸,未覆蓋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5月25日,下午3點半,南京玄武大道東楊坊立交附近,三部門聯合進行了散裝建材工程運輸車專項整治行動,主要抽檢經過的工程運輸車輛,查處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對于未采取措施而造成拋灑滴漏等行為的貨運車輛,將處以1000—3000元不等的處罰,目前專項整治階段,一律按照3000元上限罰款處理。此外,根據南京市容管理條例,貨運車輛沿途灑漏的,將按照污染面積計算罰款,最高可處以1萬元。
另外,從9月1日起,凡在長江以南、繞城公路以內的南京主城區范圍內從事砂石等散裝建材運輸的工程車輛的,必須取得公安交管部門發放的《通行證》,否則將視為闖禁區,交管部門也將對其進行罰款100塊錢、扣3分的處罰。
合肥:2016年7月1日起老式渣土車已經禁入城區
而對于合肥早從2016年7月1日起,老式渣土車就已經禁入合肥城區運輸建筑垃圾。
具體禁入區域為:城區二環以內及濱湖新區、政務新區和其他限行區域,城區范圍內各級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并在合肥全面推行使用全密閉新型環保智能建筑垃圾運輸車,集中整治時間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同時一旦發現老式渣土車“闖禁”,不僅會對老式渣土車進行處罰,老式渣土車所掛靠的渣土運輸企業將面臨停運的處罰,而老式渣土車所在的工地也將面臨停工整頓處罰。
在霧霾肆虐的當下,各地紛紛出臺對于渣土車整治政策。從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空氣中的揚塵,降低了事故發生的概率,對于提高城市宜居水平具有顯著的效果。但是,對于各地不同的政策,現有運行車輛的卡友們對此叫苦不迭,有的可以說是損失摻重。如何既能保障現有渣土車用戶的利益,同時又可完成對于產品的換代升級,減少超載、超限、超速、撒漏等現象?對于相關部門來說也是不小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