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吉林省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工作計劃》)。2017年,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較基準年下降10%以上。其中,長春市、吉林市、遼源市、延邊州(僅包括延吉市)下降15%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5%以上。
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
《工作計劃》中要求要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2017年底前,全省煤炭年消費總量控制在9400萬噸以內,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積極推廣天然氣、太陽能、風電、生物質、地源熱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動能源結構調整;保障清潔煤炭供應。2017年底前,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建成集中規范、布局合理的清潔煤炭交易市場、配送中心和銷售網絡,切實減輕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棚戶區的燃煤污染;推動劣質煤炭退出市場。
同時要加快淘汰過剩產能,關停15萬噸以下煤礦,壓減煤炭產能314萬噸,推動通鋼集團壓減煉鐵產能80萬噸。2017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
淘汰10.4萬輛在用黃標車
加快推進在用黃標車淘汰。2017年6月底前,實現縣(市)級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地級及以上城市之間國道、省道公路黃標車禁行,壓縮黃標車使用空間。各市(州)要加快制定出臺黃標車提前淘汰經濟補償政策。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10.4萬輛在用黃標車。
嚴格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開展機動車尾氣道路檢測,推動老舊機動車逐步淘汰。
加強城市揚塵污染管控。開展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整治。2017年底前,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主要街路機械化清掃率要達到100%,其他城市較上一年增長6個百分點以上。
開展“萬戶凈煙”行動。劃定并逐步擴大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嚴查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祭祀燒紙等行為,城市建成區餐飲企業要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2017年底前,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禁燃區”面積不低于城市建成區面積的60%,其他地區不低于50%。
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5%以上
強化秸稈禁燒監管。深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快秸稈“五化”綜合利用步伐,推進秸稈多途徑、多層次利用,突出抓好重點區域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建設。2017年底前,新增秸稈綜合利用能力120萬噸以上。
要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和各市(州)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工作,進一步降低預案啟動門檻。2017年9月底前,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省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數字模型,進一步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預測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強化聯防聯控。預測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各市(州)要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及時啟動預案,實行城市間聯動、部門間聯動,形成防控合力。重污染天氣黃色以上預警期內,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