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卡友爆料他的超載行為被“秋后算賬”,珠海市交通運輸局根據車輛下高速時的過磅信息認定他超載兩次,共處13000元的罰款。據卡友介紹,他今年2月21日和2月25日,分別拉了四十五噸和五十噸飼料從珠海斗門下高速,當時只多交了一百多過路費。萬萬沒想到這個月運營證審不了,必須到珠海交通局交罰款,資料已上傳省交通廳網上,找關系也搞不定了。
● 921新規確定可遠程治超 深圳珠海已落實
這種遠程治超政策源于2016年的9月21日實施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根據921新規,凡是違法超限運輸車輛,一律不得駛入收費公路。收費站車輛稱重數據、照片、視頻監控等資料,經確認后也可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
據筆者所知,目前珠海和深圳已經開始執行這類處罰。具體操作方式是交通運輸局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稱重設備獲取貨物運輸車輛稱重數據,通過與車輛在車管系統登記的荷載、自重數據進行對比,計算出車輛超載情況,遠程完成取證工作,對貨物運輸車輛進行非現場處罰。
● 編后語
雖說921新規里就有遠程治超的說法,不過各地真的落實的卻是很少。相較于山西、陜西等省超載車輛不讓上高速的源頭治理政策,這種“秋后算賬”行為對于治理超載超限的效果,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