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交通運輸部等36個部門聯合簽署發布了《關于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提出了三個方面26條具體懲戒措施,由36家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聯合實施。
為什么要選擇在公路超限超載領域出臺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聯合懲戒的措施和手段有哪些?如何確定失信“黑名單”?
為什么在公路超限超載領域出臺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
去年8月,交通運輸部與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部署了三個治超專項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現行法律法規制約,對違法超限超載往往采取行政處罰為主的管理手段,失信成本過低,威懾力有限。為進一步做好治超工作,應增加信用手段加強對超限超載運輸的懲戒,提高嚴重違法失信的成本。
主要原因有3個方面:一是這符合國務院《指導意見》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明確要求。嚴重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既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損害國家公路網、道路橋梁等公共基礎設施,也嚴重破壞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完全應當予以聯合懲戒。二是具備失信聯合懲戒跨部門跨行業“協同聯動”的顯著特點。對于超限超載運輸的治理,涉及發改、交通、公安、質檢、工信、工商、安監等多個部門,開展聯合懲戒,有利于發動各地、各部門的力量,形成強大震懾,建立起自覺守信的倒逼機制。三是這也是落實當前聯合治超工作的一項重要部署。這次備忘錄的簽署,是落實5部門聯合治超《意見》的一項重要舉措,可以有效利用信用機制加強對嚴重超限超載責任主體的懲戒,進一步提升治超整體效果。
聯合懲戒的26項措施包括哪些?
一是對失信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進行限制或禁止。包括:依法嚴格道路運輸市場準入、限制企業經營審慎性參考、依法限制取得生產許可、依法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依法限制參與工程等招投標、限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供新增項目核準時審慎性參考等8項懲戒措施。
二是對失信當事人加強日常監管,限制融資和消費。包括:加強貨車生產和改裝監管、加強重點貨源單位監管、在重要路段和節點加強監管、供駕駛證審驗換發時參考、加強安全生產監管、供保險費率厘定時審慎性參考、供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審慎性參考、從嚴審核企業債券發行、限制部分高消費行為、向社會公布等10項懲戒措施。
三是限制失信當事人享受優惠政策、評優表彰和相關任職。包括:依法依規限制獲取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限制失信當事人享受優惠性政策的審慎性參考、供納稅信用管理時審慎性參考、限制失信當事人成為海關認證企業、禁止參評文明單位或道德模范、限制在事業單位的相關任職、限制在生產經營單位的相關任職等8項懲戒措施。
這些措施如何落地?
目前,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的大力推動下,制定出臺的備忘錄都選擇了聯合盡可能多的部門共同開展懲戒工作,其中一個主要目的就是要擴大聯合懲戒的影響和范圍,形成懲戒的合力。這次《備忘錄》選擇了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最高法、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等36家成員單位聯合簽署,就是要借助多部門的懲戒力量和社會影響力,實施行業性懲戒措施和通用性懲戒措施。其中,行業性措施主要由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信部、質監總局等部門實施,從運輸全環節出發,在貨車生產改裝、源頭單位監管、道路運輸市場準入、重點路段監管、駕駛證審驗等全方位進行懲戒和約束;通用性措施通過多部門聯合協作,按照職責分別對失信責任主體的出行、融資、保險、對公眾曝光、限制評優等方面進行懲戒和約束。這種多部門聯合懲戒的模式,將大大提高公路超限超載的失信成本,為公路治超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撐。
如何確定失信“黑名單”?
《備忘錄》的聯合懲戒對象,是交通運輸部門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確定的相關責任主體。該文件明確提出,將10種情形的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名單:
1貨運車輛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
2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
3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的;
4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擅自改裝機動車,情節嚴重,被吊銷經營許可的;
5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以2萬元以上罰款,或者1年內被給予3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6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超限運輸行政許可,或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
7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源頭單位、大件運輸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8因堵塞交通、強行沖卡、暴力抗法、破壞相關設施設備,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
9違法超限超載造成重大責任事故且負同等責任以上的;
10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傷害的。
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經過36個部門的共同努力,備忘錄今天正式對外發布,有關聯合懲戒措施從備忘錄印發之日起開始生效,多部門將聯合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為治超工作提供強有力保障,保護公路設施安全。
由于備忘錄剛剛發布實施,目前正在部署各地匯總相關信息,第一批名單還未出臺。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報送工作制度,按照《關于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界定嚴重失信的十條情形,及時匯總各地相關信息,按季度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簽署備忘錄的有關部門提供失信當事人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動態更新,同時依法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信用交通”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