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南昌環境空氣質量,有效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南昌擬對無環保標志或持有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限行時間進行延長。6月13日舉行相關聽證會后,6月30日記者獲悉,“關于對無環保標志或持有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實施全天交通限行的通告”由南昌市政府正式下發,確定今年8月1日起,對無環保標志或持有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由每天7:00-22:00限行延長為每天24小時交通限行,實行限行的區域、限行的車輛保持不變。
按照“通告”規定,限制通行區域為:廬山南大道(不含)、贛江中大道、贛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楓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圍的區域;八一大橋、南昌大橋;青山湖大道(不含)、青山湖南大道(不含)、解放西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撫河中路、撫河北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橋橋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圍的區域。
8月1日起限制通行的車輛為: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持有黃色環保標志的機動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殊用途車輛暫不列入限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