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紀律處分決定書。因2022年年度報告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漢馬科技及董事長范現軍等被通報批評。
年報多項數據披露不準
上交所1日發布《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20號)查明的事實及相關公告,漢馬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存貨減值未嚴格執行統一計提標準少提跌價準備。公司在2022年存貨減值測試中,確定存貨預估售價時未執行統一標準,存在有合同價未以合同價確定,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相關規定,應當補提存貨跌價準備。
二是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固而少提折舊。公司未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將符合轉固條件的在建工程按時轉為固定資產,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四條、第十四條等相關規定,應當補提固定資產折舊。
三是固定資產減值未按照會計準則執行而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公司在2022年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時,未嚴格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和企業評估報告,存在應當以單項資產確定資產減值,而依據資產組確定減值金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十八條等相關規定,應補提資產減值損失。
四是會計處理不規范。公司未及時收集子公司重大事項有關信息,未規范統一子公司財務處理方法,導致出現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問題。
2023年8月2日,漢馬科技就上述會計差錯事項披露更正公告,補提存貨跌價準備22.88萬元,補提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固折舊金額395.49萬元,補提固定資產減值損失2358.68萬元。上述差錯更正后,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財務報表中,調減資產總額、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利潤總額、凈利潤分別為2777.05萬元、2724.55萬元、2777.05萬元、2777.05萬元,分別占更正后相應金額絕對值的0.29%、19.15%、1.81%、1.81%。
上交所指出,定期報告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財務數據進行客觀、謹慎地核算并披露,但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損害投資者知情權。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范現軍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鄭志強作為公司經營管理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李建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漢馬科技及時任董事長范現軍、時任總經理鄭志強、時任財務總監李建予以通報批評。Wind數據顯示,范現軍、鄭志強、李建3人目前仍在漢馬科技擔任相關職務。
9月終止資產重組事項
資料顯示,漢馬科技是重型卡車、重型專用車及零部件生產研發基地,主導產品為重型汽車底盤及整車、發動機、重型專用車、客車、汽車零部件等系列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5月漢馬科技公告,擬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充發展100%的股權,并擬向不超過35名投資者以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資金。
漢馬科技當時稱,公司近年來由于宏觀環境及行業形勢的雙重影響,主營業務面臨收入增長乏力、業績下滑、資產負債率高企的經營困境。面對危機,上市公司主動謀求新發展,轉型清潔能源汽車作為未來業務專注發展方向。
然后,籌劃重組事項4個月后,漢馬科技卻宣布,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漢馬科技解釋稱,本次重組的目的是為了整合吉利四川的客車業務,為上市公司的客車業務提供協同,原有重組方案隨著交易進程的深入,實際開展新能源整車制造需獲得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相關資質,但經溝通短期內難以獲取,經交易各方審慎考慮及溝通協商,現階段繼續推進本次交易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為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公司決定終止本次重組事項。
財務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漢馬科技實現營業收入26.55億元,同比增長13.1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1.28億元,上年同期為凈虧損10.98億元,同比大幅收窄。
二級市場上,11月1日漢馬科技股價窄幅震蕩,收漲0.67%報6.02元,最新市值3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