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海鷗公路全路段實施貨車交通管制的通告
穗公番規〔2020〕2號
為減少大量過境貨車對海鷗島造成的影響,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決定從2020年08月15日零時起,在海鷗公路全路段實施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通行海鷗公路全路段。
二、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08月15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0年8月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