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了《關于繼續對全市長隧道、特長隧道實施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措施的通告》。通告顯示,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8月1日起將繼續對全市長隧道、特長隧道實施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措施。
據了解,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每天0時至24時,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全市長隧道、特長隧道通行。
通告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指從事國標GB12268-2012《危險貨物品名表》和《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列明的危險貨物品運輸的車輛。
長隧道是指長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長隧道是指長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體包括:福龍路橫龍山隧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廣深沿江高速東濱隧道、鹽壩高速大梅沙隧道、鹽壩高速林場隧道、鹽壩高速田東隧道、鹽壩高速夾門山1號隧道、鹽排高速鹽田隧道、深鹽路梧桐山隧道、惠鹽路鹽田坳隧道、福洲大道鳳凰山隧道、愛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壩路葵壩隧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表示,凡違反通告規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予以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