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防疫期間支持運輸企業復工復產,兼顧防疫和復工復產需求,2月23日零時起,深圳最新貨車限行政策正式實施。
限行新政的實施對象為提前申報信息的各類貨運車輛,包含皮卡車型的小型貨車除深南路每天7時至20時禁行、沙灣路每天0時至24小時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許全天通行。
以下為具體限行規則:
(一)大型貨車
大型貨車繼續維持14條重要干線道路24小時限行,而2020年1月15日印發《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繼續限制貨車行駛路線和區域的通告》中除第一款道路外,所有實行0時至24時限行和所有實行7時至22時限行(限白天)的區域和道路全部調整為7時至9時30分、17時至20時禁行,原有限高峰的道路調整為不限行。
(二)小型貨車
小型貨車除深南路每天7時至20時禁行、沙灣路每天0時至24小時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許小型貨車全天通行。
(三)外地貨車
暫停在“深圳藍”工作中對外地貨車工作日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的全市通行限制,對外地貨車執行和深圳貨車相同的限行調整政策。
(四)電動貨車
電動貨車暫停執行“深圳藍”行動中只允許電動貨車行駛的十個“綠色物流區”的全部限行政策。
(五)輕型自卸貨車和純電動物流車
輕型自卸貨車(小金剛)和純電動物流車完成電子登記可享有優待通行路權,如不完成申報登記則在一周后暫停使用RFID電子通行證,按原限行規定執法。
(六)特殊車輛
對于重、中型自卸貨車(泥頭車),仍實行原有限行政策,但完成申報登記的,原則上予以辦理避高峰全天通行證;劇毒化學品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低速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農用機械車仍按原限行范圍執行。
除發布最新貨車限行規則外,深圳市交警針對復產復工期間貨運車輛產生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如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違反警告標志標線,未按規定鳴喇叭等;前期已經被暫扣的貨運車輛,以及行駛證、駕駛證暫扣期滿的貨運車輛和駕駛員,推出通過視頻辦理進行結案,并郵寄返還證件的便利。深圳交警此舉意在簡化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違章處理的程序,提升效率,以保障城市物流需要為首要目的。
深圳市此次發布的最新貨車限行規則并非單獨針對皮卡車型,而是在防疫要求下的全局調整,不過這并不妨礙通行深圳市的本地和外地牌照皮卡車型,在最新公告實施期間享受放寬進城限制的便利。
據了解,貨車限行調整政策發布后,許多貨運駕駛人、企業紛紛叫好,積極進行申報登記貨運車輛的申報數不斷增加。交警部門數據顯示,2020年2月26日,全天共申報貨運車輛8718輛,其中小金剛79輛,貨柜車1588輛,電動貨車977輛,外地貨車3374輛,輕型廂式貨車2518輛。
交警表示,未在“深圳市車輛申報系統”行防疫申報登記的貨運車輛仍按原限行規定執行,也就是說不申報無法享受限行調整政策。還未申報信息的車主需要進入“深圳市車輛申報系統”進行自主申報,才能正常享受最新限行政策帶來的便利。此外,已申報且符合綠碼規則的貨運車輛,入深經過聯合檢疫站時與小型客車一樣享受綠碼免檢通行。
還未申報的貨運司機、企業可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