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二軸貨車超限超載認定的通知,引起了許多卡友的關注。
該通知明確表示:
1、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
2、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不得給予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
3、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80%≤二軸貨車車貨總重≤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105%:可享受綠色通道優惠政策;
二軸車貨總重>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105%:不能享受綠通政策。
4、二軸貨車運輸鮮活農產品合法裝載限重示例:
(1) 如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為(5噸)二軸貨車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80%(4噸)≤車貨總重≤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105%(5.25噸);
(2) 如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為(15噸)二軸貨車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80%(12噸)≤車貨總重≤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105%(15.75噸)
目前已有卡友拉綠通,在經過湖南新寧收費站時,因車貨總重為7560kg,超過行駛證上標明的車貨總質量4459kg,繳納了通行費235元。
自2019年開年之后,河北省和湖南省率先展開了超載超限認定標準的落實行動。
很多卡友對此表示支持:
只有規范起來,這個行業才能更好的發展,運價才能穩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