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7日,交通部官網發布了《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載貨汽車》等26項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廢止《交通行業職業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內燃裝卸機械司機》等63項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的公告。
在發布的26項交通運輸行業標準中,《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載貨汽車》規定了載貨汽車的整車、制動系統、安全防護、載荷布置標識與系固點、報警與提示等安全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N1類、N2類和N3類載貨汽車,不適用于牽引貨車和半掛牽引車,并于2018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運營成本測算規范》規定了城市公共汽電車財政補貼預算及核定過程中對公共汽電車企業直接運營成本、期間費用和稅金及附加的測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汽油、柴油、天然氣車輛和無軌電車的運營成本測算。本標準不適用新能源車輛(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的運營成本測算。
以下為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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