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南京市政府印發《關于推進港口物流快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提出設立南京港口物流發展專項資金,每年額度不少于7000萬元,主要用于培育集裝箱航線、吸引長江中上游地區集裝箱在南京中轉、集裝箱水鐵聯運等項目補貼。
《意見》從強化規劃引領、支持疏港公路鐵路建設、支持老港區碼頭搬遷整合、保障項目建設用地需求、提升航運服務功能、加大專項資金扶持力度、加快集裝箱內陸港建設七個方面提出扶持發展政策。要求實施區港聯動,統籌推進集疏運、港口、物流園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有效保障港口岸線資源科學合理利用;對南京港新港區港口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予以優先考慮;建立口岸定期溝通協調機制,加快推進區域通關一體化及電子口岸建設。
《意見》還提出設立南京航運交易中心,并爭取江蘇省政府支持,將其列為省級航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