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改革應堅持市場化方向,將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制定權交給保險公司,把對商業車險產品和服務的選擇權交給市場。
任何倉促的決定,都不會將改革導往美好的前景。3年來,監管層關于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改革的數次動作和數度發聲,均引發市場的集體猜測:年內或要啟動?不,時間表還未確定。
近日召開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第25屆全國機動車輛保險人聯席會議上,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明確表態,商業車險改革應堅持市場化方向,將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制定權交給保險公司,把對商業車險產品和服務的選擇權交給市場。
兩大權力回歸市場,正如監管層希望看到的那樣,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引導保險公司在價格、服務、品牌、管理、渠道等方面 開展全方位競爭。因此,時間表何時出爐仍非當前焦點,改革方案、實施細則、配套措施的成熟與完善才是重中之重。畢竟,這是一場關乎財產險企業未來走向的重 大改革。
費率調整或指向新產品
“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改革意味著財產險公司能夠按照市場需求高低、市場份額大小來設 計產品,因此均會對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改革持以肯定的態度。”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賈林青教授7月3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這項改革是保險市場發展的必然 趨勢,作為市場的參與者和經營者,保險公司理應擁有獨立的決策權,與其在市場中的主體地位相契合。
據記者了解,不論是市場份額一家獨大的財產險巨頭,還是新銳激進的新生力量,改革一旦啟動,謹慎推進試點是共性的選擇。按照多家財產險公司負責人的推測,監管部門將秉承從“有限的放開”過渡到“完全的放開”這一思路,企業自身也會迎來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
“改革不是簡單地放開管制,市場化也不是自由化,對于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保監會將堅持"放開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陳文輝表示,將逐步把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制定權和選擇權交給市場,管控風險的責任也同樣交給市場主體,同時建立對保險公司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擬訂和執行情況的回溯分析和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完善償付能力監管,以剛性的資本約束和嚴格的制度執行來保證商業車險改革的順利實施。
“我個人認為,市面上傳統的商業車險大同小異,費率及價格已相對成熟,利潤空間也相對有限,或許條款會出現調整,但費率上已不太可能做出突破。”賈林青認為,現今車險產品是否完全滿足了市場需求,仍無定論,因此保險公司會將費率改革的重點指向新產品,即能否捕捉住市場空白點、按照新政策來滿足市場需求,這將考驗保險公司的前瞻性和智慧。
有望平抑消費者投訴
在商業車險業務上,“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涉及投保人合法權益的問題,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
為改變車險市場“承保、理賠服務不到位”現象,保監會在2012年3月下發的《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中明確對商業車險“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涉及投保人權益的熱點問題予以規范。
“要通過市場化的手段引導保險公司為消費者提供更多質優價廉的保險產品,使商業車險的保障范圍能夠滿足消費者的合理預期,不僅價格能夠為消費者所接受,理賠服務水平也能不斷提升。”陳文輝表示,改革的一大目的正是為了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針對消費者爭議最大的商業車險“高保低賠”現象,保險業一直未能給予正面的回應。業內學者認為,商業車險費率改革最核心的“放權于市場”做法,對防范這一現象將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改革的直接結果是體現價格的自主性,使車險價格更科學、更合理,不僅為了吸引客戶,更要在很大程度上契合民商法有關權利、義務相一致的法理,有助于防范"高保低賠"現象,使價格與服務越來越匹配。”賈林青稱。
慎防“區域性”價格壟斷
在改革呼聲不斷的背景下,市場一度擔心,在費率市場化改革啟動之初,不排除極個別公司推出低價位產品的可能性,以增強產品競爭力和市場關注度,進而有可能引發新一輪“價格戰”。
“由于大數法則是商業車險費率測算的基礎,為防止個別保險公司出現大的定價偏差和定價風險,行業應該制定一套綜合性、多年期的商業車險損失發生率表供業界參考。”陳文輝指出,在條款方面,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當制定并不斷豐富、完善商業車險示范條款,并提供行業標準供保險公司參考使用。
有鑒于前車之鑒,諸多學者建議監管部門應出于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的考慮,堅守“提前做好頂層設計”的改革思路。“監管部門應利用監管職能提前做好政策設計,尤其需要注意防范一些地方性的保險行業組織,完全有可能與地方性的保險公司形成區域性的價格壟斷,因此有必要提前設計,制度先行。”賈林青稱。
“一旦改革正式啟動,作為更全面、更客觀了解整個車險市場的輔助監管機構,保險行業協會能夠切實發揮市場引導作用,引導財產險公司更理性、更科學地為產品定價。”賈林青如是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