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移動源污染管控,有效減少貨車尾氣對大氣的影響,決定對通行進入“大氣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示范區”的重、中型柴油貨車、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實施優化通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大氣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示范區管控范圍
以洪洞縣城為中心,以省道224線(桃臨線)與國道108線堤村交叉口、京昆高速明姜收費站、臨汾環城高速臨汾北收費站、臨汾環城高速洪洞西收費站四點連線為邊界,含本區域內的國道108線和省道224線(桃臨線)。
二、管控時間及時段
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3月31日。重、中型柴油貨車、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每日9:00至次日2:00不準駛入綠色運輸示范區,需按照優化通行線路繞行通過。
三、管控期間優化通行線路
(一)由北向南
由霍州方向駛入省道224線(桃臨線)、國道108線行駛的車輛從明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二)由南向北
由臨汾方向駛入國道108線行駛的車輛從臨汾北高速口上高速通行,由臨汾方向駛入省道224線(桃臨線)行駛的車輛從洪洞西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三)由東向西
由古縣方向駛入國道309線行駛的車輛從曲亭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四)由西向東
由蒲縣方向駛入X545廣岔線行駛的車輛從洪洞高速口上高速通行,由蒲縣方向駛入省道328線(洪永線)行駛的車輛經國道108線從明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四、車輛通行規定
(一)在綠色運輸示范區管控時段內,運送鮮活農產品、應急物資、必要的群眾生產生活物資及集中供熱、城區重點工程運輸車輛和園林綠化作業車輛可以進入,但以上車輛排放標準必須達到國五及以上標準且密閉苫蓋到位,并按照要求辦理《臨時通行證》。
(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氫能、電能貨運車輛密閉苫蓋到位后,不予管控。
(三)進入臨汾市主城區(同蒲鐵路線以西,濱河東路(含)以東,河汾路(含)以南,南環公路(含)以北)內的車輛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理《臨時通行證》;進入我縣綠色運輸示范區的車輛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理。
(四)用車企業及個人持《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車輛保險單》、環保檢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或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理《臨時通行證》,或在“交管12123”APP網上申請核發電子通行碼,實行“一車一檔”管理。
五、管控措施
綠色運輸示范區采用設置聯合執法檢查點和電子監控抓拍并行的方式管控,重、中型柴油貨車、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須按規定的時間和時段、優化通行線路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活動。
(一)電子監控抓拍系統。自管控之日起,路面電子監控抓拍系統將對違規駛入綠色運輸示范區的重、中型柴油貨車、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進行電子抓拍,并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電子抓拍系統具體位置如下:
臨汾繞城高速洪洞西口與桃臨線交叉位置臨汾方向400米;臨汾北高速出口引道與國道108線交叉口南臨汾方向400米;曲亭高速出口引道與國道309線交叉口西側路口100米。
(二)聯合執法檢查點。在路面電子監控抓拍系統的基礎上,設置聯合執法檢查點,對未辦理《臨時通行證》的重、中型柴油貨車、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進行勸導,對擅自駛入綠色運輸示范區的重、中型柴油貨車、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進行處罰。聯合執法檢查點具體位置如下:
1、省道224線(桃臨線)洪洞西高速口;
2、國道108線與甘亭工業園區南外環路交叉口;
3、國道108線明姜高速口;
4、國道108線臨汾北高速口;
5、省道224線(桃臨線)與省道328線(洪永線)交叉口。
六、相關要求
轄區內高速公路實施交通管制期間,及時開放備用線路(限止通行線路),確保貨運車輛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