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工信廳印發了《海南省2023-2025年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貨運領域車輛新能源化。
對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載貨營運汽車(含郵政快遞及城市物流配送車輛)新車并在省內注冊登記,中重型車輛自車輛注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3萬公里的,每輛車可申領3萬元的一次性運營服務補貼,輕型及以下車輛自車輛注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2萬公里的,每輛車可申領1萬元的一次性運營服務補貼。
《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實施期間如國家政策、成本等因素發生變化的,將適時對措施進行調整。《措施》中獎補的申報時間、流程以具體申報通知為準。由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制定申報通知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