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蘇發〔2022〕3號)等工作部署,引導和促進機動車污染減排,鼓勵我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
近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聯合印發《泰州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資金補貼方案(2023-2024)》(泰環發〔2023〕63號,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
一、補貼范圍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淘汰報廢的泰州籍(即為蘇M牌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車輛類型”為準,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微型貨車和摩托車),且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補貼。
1.2023年1月1日之前在泰州市辦理登記;
2.交售給具有合法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并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3.報廢時的實際使用年限距離國家規定強制報廢年限一年(含)以上,且其實際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車輛交售給具有合法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交車日期”為準)。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車輛、已達到國家規定強制報廢標準或非依法報廢注銷的車輛、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及分支機構非法拆解報廢的車輛以及本市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和財政供養單位的車輛不享受本次補貼。
二、補貼標準
根據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的類型、登記年限,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詳見下表)。不同年度淘汰車輛的補貼金額=補貼標準×系數。2023年淘汰的,系數為1.0;2024年淘汰的系數為0.8。
三、補貼申請受理時間、地點
自《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補貼申請。
申領流程
車主將車輛交售給具有合法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后,攜帶以下材料到對應的公安機關服務窗口辦理補貼申請。
1.《泰州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二份;
2.《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車主為個人的,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車主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與車主名稱一致的銀行賬戶復印件;
5.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在申請材料現場核驗完成后,歸還申領人。
此次《方案》的出臺,進一步推動了我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工作。據統計,截至2023年7月底,我市還剩余3412輛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未淘汰,對于剩余車輛“大戶”,公共交通服務中心貨運科將親自上門服務,做好通知宣傳和政策解讀,確保淘汰目標任務按期完成,全力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