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即將出臺。
目前,《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已形成征求意見稿,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正在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2007年,《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首次發布為GB 20997—2007,2015年第一次修訂,時隔8年,這是《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二次修訂。
以下是中國卡車信息網整理出來的要點幫各位讀者快速抓住《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的重點。
一、適用車型范圍
適用于最大設計車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N1類和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 500 kg的M2類車輛;不適用于作業類專用車輛。包括能夠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車輛、純電動車輛、燃料電池車輛以及燃用氣體燃料和醇醚類燃料的車輛。
二、限值目標
單車限值將在三階段的基礎上,降低10%作為四階段的單車限值要求;企業平均以傳統燃油車油耗至少降低15%,結合一定的新能源比例,提出在三階段的基礎上,2026年總體降低21.8%、2030年總體降低37%。
三、第四階段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測試工況為WLTC工況
四、本標準與上一版本的主要差別
與GB 20997—201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適用范圍;
——修改了燃料消耗量的確定;
——增加了CO2排放量參考值的計算方法;
——修改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增加了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相關要求;
——修改了生產一致性要求;
——修改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
——增加了混合動力車型能量消耗量型式認證報告/型式認證申請報告。
五、執行時間
標準發布后設定半年以上實施過渡期。對于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建議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對于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建議自2028年1月1日起實施。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建議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六、限值將作為車輛準入管理要求
標準同時給出了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發布實施后,限值將作為車輛準入管理要求,企業平均將配合未來商用車積分政策共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