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九批)擬發布的車型及生產企業名稱變更清單里,有一則信息引起了中國卡車信息網記者注意,“陜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已變更為“陜西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陜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更名“陜西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傳遞出怎樣的信號?
我們先來看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01
股權表現形式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02
股東人數限制
“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03
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得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并上市融資。
04
組織機構設置規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較簡單、靈活,可以通過章程約定組織機構,可以只設董事、監事各一名,不設監事會、董事會;
“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高,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還要聘用外部獨立董事。
從以上對比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資渠道更廣,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股份有限公司”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并上市融資,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能上市。
不過,雖然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是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只能說此次更名,讓我們對陜汽上市又多了一些想象的空間。
一直以來,關于陜汽謀求上市的傳聞都在流傳坊間流傳,只是每一次的主角都不同,從最初傳陜汽控股借殼上市到后來傳全力培養陜汽集團商用車有限公司上市,再到推動德銀天下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H股上市,到如今,“陜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更名“陜西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一直是陜汽的夙愿,并致力于要實現的一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