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優化調整我省高速公路貨車收費標準的批復》。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調整我省高速公路貨車收費標準的批復
閩政文〔2021〕1號
省交通運輸廳、發改委、財政廳:
你們《關于優化調整高速公路貨車收費標準的請示》(閩交規〔2020〕91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們關于我省高速公路貨車收費標準優化調整的意見,即:
一、貨車及專項作業車基準費率不變。高速公路基準費率為0.450元/車公里。其中,漁平高速公路延伸線(平潭大橋)、成功大橋基準費率為2.000元/車公里,泉州灣跨海大橋、廈漳跨海大橋和平潭海峽公鐵兩用大橋公路橋基準費率為2.140元/車公里。
二、優化各類貨車及專項作業車收費費率。高速公路1—6類車型收費費率分別調整為0.450元/車公里、0.869元/車公里、1.406元/車公里、1.851元/車公里、2.024元/車公里、2.505元/車公里,1—6類車型收費系數分別調整為1.00、1.93、3.12、4.11、4.50、5.57;跨海大橋1—6類車型收費費率根據各類車型收費系數和對應基準費率調整。
三、優化調整后的貨車收費標準從2021年1月10日起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