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通知,為深入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在全省開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并將持續至8月31日。
具體整治措施為:
1、源頭整治:對車輛生產、改裝企業、運輸企業、重點貨物裝載企業、貨物裝載場站及貨物單位源頭的整治等。
2、路面整治:加強公路超限檢測站整體效能,開展路面流動巡查治理、高速公路入口聯合整治,嚴查非法改裝車輛上路行駛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湖南省交通廳還要求各地要督促年貨運量20萬噸以上的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按規定配置符合標準的貨運計量稱重和監控設備,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設備安裝和檢定,與縣級以上貨運車輛治超信息平臺聯網。
除此之外,在整治超載超限車輛行動期間,如果治超工作人員收取“好處費”、提供“保護傘”,或有其他履職不到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4部門還還表示將被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