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發布《關于公布北京市第三批公路貨車超限不停車檢測執法點位的通告》,表示2020年4月6日起,北京市第三批公路貨車超限不停車檢測執法設備啟用。
2019年2月20日,北京市15處38條車道公路超限不停車檢測設施正式投入使用,標志著北京市公路超限非現場執法工作正式啟動。
發生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的,將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處理,車貨總質量超過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限定標準,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的處罰。
請過往貨車司機嚴格按照規定合法裝載,嚴禁超限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