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貨車使用淋水器對輪胎進行淋水降溫現象普遍存在,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制動器溫度升高而導致熱衰退現象。但是,隨著氣溫降低,水直接灑在路面極易造成路面結冰。
自即日起,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四大隊嚴禁駛入包茂高速靖安段轄區的貨運車輛使用“淋水器”,先期以宣傳教育為主,后期將依法進行整治。
包茂高速靖安段轄區特點:
由于延安方向靖邊南服務區至喬溝灣(K426---K442)、天賜灣隧道至馬路山隧道(K450---K464)路段為連續13公里長下坡路段,由于海拔高、落差大、坡陡、彎急、橋梁多、小氣候嚴重,秋冬季易結冰;該路段貨車剎車制動頻繁,貨車駕駛員使用“淋水器”也最為頻繁;導致該路段夜間路面結冰嚴重,存在安全隱患。
第一階段:2019年09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間
我隊以宣傳教育提示為主,提醒和勸導廣大安裝“淋水器”的貨車司機自行拆除“放水”裝置。
第二階段: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期間
我隊將對行徑轄區安裝“淋水器”的貨車進行強制放水,并加以宣傳教育。
第三階段:2019年10月20日以后
我隊將對行徑轄區安裝“淋水器”的貨車進行強制放水,并依法處罰。
今后,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四大隊會根據此現象,加強清晨、夜間等重點時段及坡道、彎道、事故多發點段等重點路段的路面巡查,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除。同時,加大對車輛加裝淋水器的查處力度,全力消除隱患源。
對于置道路交通安全于不顧,在轄區路段繼續使用“淋水器”的貨運車輛,大隊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十六條第一款和《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之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依法責令其恢復原狀,并處五百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