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普通公路、城市道路,近兩年各大城市陸續推動電子治超,建設無人值守治超檢測點,建立非現場執法機制。那電子治超是如何運行,管理人員又是如何運用相關數據的呢,本文就此進行相關討論。
電子治超系統組成電子治超卡點主要由空中架設的“電子眼”、地面鋪設的不停車稱重檢測系統、電子顯示牌組成。
電子眼中,工業級攝像機負責實時高清晰圖像抓拍,準確反映車輛特征信息(車型、顏色、車牌等);高清球型攝像機對不停車檢測點整體環境進行實時監控,錄制一段視頻,形成完整證據鏈。
稱重監測系統,用以測量車輛輪重、軸重、總重、車速等數據,總重誤差一般不超過2.5%。
電子顯示牌安裝在高速稱重系統后方約200米位置,顯示車輛的車牌、軸數、重量等信息來告知超限司機已經超重,條件允許情況下提示引導車輛進入治超站復檢。
執法流程各地方采用技術監控查處超限超載的流程大同小異。
一般第一選擇是要求司機及時關注現場稱重提示信息,去就近的公路檢查站復檢、卸載,消除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
其次是事后追究。當超載車輛快速駛離后,事后追究責任。如何確保數據的精準性呢,系統自動采集兩組數據快速傳回后臺,由執法人員進行復核、排除系統誤判。而后再將準確數據轉入立案程序,生成一系列法律文書。
以電話、短信或郵寄書面通知等方式告知車主,到規定站點接受處理。拒不接受處理的,將被列入“黑名單”,各治超站點對其進行重點布控,嚴格依法處理;最終不能到位的,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被多個電子治超點監測到怎么辦?部分地方規定,對同一車輛24小時內被兩套或兩套以上系統檢測為超限運輸的,經復核確定為同一趟貨物運輸,視為一次違法行為。
正常來說,發生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的,將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處理。
車貨總質量超過限定標準,但未超過1噸的,予以警告;超過1噸的,每超1噸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的處罰。
在高速超載基本杜絕的情況下,省道、城市道路治超將是未來的主要方向,貨車數量更多、道路環境更加復雜,也正因為此,此前各地查超工作更多是小范圍、低效率的,基本都不嚴。
結語但隨著電子治超技術的成熟、運作流程的細化,該項技術將逐漸普及,鑒于社會環境的復雜,也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