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召開集中整治公路貨車超限超載動員部署會議,并于當日聯合發布《關于集中整治公路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通告》。
《通告》要求凡在公路上行駛的危險品運輸、散貨、集裝箱運輸等重型貨物運輸車輛存在的超限超載、擾亂交通管理秩序和干擾執法、非法改裝、酒駕醉駕、假牌套牌、逆向行駛、無證駕駛、不按規定讓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均為整治內容,對違法違規司機將實施卸載貨物、經濟處罰、行駛證扣分等處罰措施。
根據行動統一部署,從7月10日開始,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交通運輸部門對《通告》中列舉的上述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查整治。
期間,將依據國家標準GB1589-2016認定貨車超限超載:二軸貨車總重不超18噸;三軸貨車總重不超25噸,三軸汽車列車總重不超27噸;四軸貨車總重不超31噸,四軸汽車列車總重不超36噸;五軸汽車列車總重不超43噸;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總重不超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總重不超46噸。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交通執法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罰款、記分。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下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扣3分;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6分。
擅自非法拼裝改裝、加裝擋板的,強制恢復原狀,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的,將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降級。
在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介紹,聯合整治行動中,公安交警部門還將對貨車集結闖卡、拒絕檢測、堵塞交通、暴力抗法、尋釁滋事、威脅侮辱毆打執法人員,以及非法“帶路”等干擾、侵害執法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自聯合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日照市共查獲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600余起,其中,已經查處貨車超限超載200余起、非法改型10余起,全市公路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