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當天,網上有大量卡友爆料,河南高速口大量勸返超載超限貨車。
高速公路對超載車輛實施入口勸返制度
條例規定高速公路經營者不得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駛入高速公路,應當對超限超載貨運車輛實施勸返。
本條例所稱超限,是指貨運車輛的車貨外廓尺寸、軸荷、總質量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公路交通標志標明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本條例所稱超載,是指貨運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據現場卡友反應,高度超過4米就不給上)
嚴格一超四罰 貨運企業超載車輛超一定比例吊銷經營許可
高速公路經營者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駛入高速公路的,由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沒收放行車輛的全部通行費,并按照每輛次處二千元罰款。
貨運車輛一年內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超過三次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該車輛的車輛營運證。貨運車輛駕駛人一年內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超過三次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一年內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百分之十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超過百分之三十的,依法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
公布群眾舉報途徑 給予舉報人獎勵
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技術數據要求或者非法改裝貨運車輛、貨運源頭單位非法裝載、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和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等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權限,在規定期限內調查處理,向舉報人反饋,并為其保密;對查證屬實的,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