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生產、流通、銷售企業: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的通知》(滬府辦發〔2018〕25號)中“2018年10月1日起,提前供應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的要求,現就車用汽柴油升級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1日起,本市全面供應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同時停止銷售低于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二、各成品油生產和銷售企業應當根據通知要求安排生產和銷售計劃,強化油品質量管理和控制,加強產銷銜接,保障清潔油品市場供應。
三、各成品油流通和銷售企業根據計劃停止采購不符合標準油品,盡快消化庫存,做好接受監督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