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從莞深高速公路及深外環高速公路啟動移動測速設備的公示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范機動車行車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要求,結合從莞深高速公路和深外環高速公路轄區狀況以及交通流量等具體情況,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從莞高速公路大隊擬在從莞深高速K86+976(北行)、K115+100(南、北行),深外環高速K38+900(東行)、K38+600(西行)啟動移動測速設備,抓拍機動車超速行駛違法行為。現向社會公示。
公示時間: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公示期間,若有相關意見和建議請聯系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從莞高速公路大隊,聯系電話:0769-82232131。
2023年10月26日起,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從莞高速公路大隊將在上述地點對機動車超速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維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從莞高速公路大隊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