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佛山市公安局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意見的通告》,擬對禪桂新中心城區限貨規定進行優化調整。通告的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市民可通過信函至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或政務網站留言進行意見反饋。
記者查閱得知,佛山上一次發布的限貨措施,是于2022年實施的《關于調整貨車限制通行措施及擴大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范圍的通告》。那么此次擬出臺的規定,與之前相比有什么重大變化呢?廣州日報記者進行了整理。
一、皮卡及部分新能源車不受限制
在此前的措施中,均是依據排量的不同,對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的限行作出規定,并沒有提及新能源貨車。此外,皮卡是否屬于限貨范圍之內一直存在爭議,本次擬調整的措施也對此予以了明確的規定。
記者發現,在擬調整后的措施中,包括多用途貨車(皮卡車)、新能源輕型貨車、新能源微型貨車以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新能源中型貨車除高峰期(7:00—9:00、17:00—19:00)以外不受限制。
也就是說,新規明確了皮卡車、新能源輕型貨車、新能源微型貨車不在限貨范圍內,新能源中型貨車僅在高峰時段內限行。
二、調整限貨范圍
擬調整后,取消了桂丹路以南、禪西大道以東、佛山大道以西、佛山水道以北限貨區域。該區域此前的限貨措施為:全天24小時限行1.5噸(含)以上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和國三排放標準柴油專項作業車。
三、調整區域劃分
此前禪桂新的限貨區域劃分為A-G共七個區域,限貨的時間和具體措施不盡相同,對貨車司機來說熟悉各個區域的限貨措施較為復雜。
擬調整后,主要分成了四個區域,而且限貨時段相對更容易掌握:北片區核心區域(A區),南片區核心區域(B區),均是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北片區其它區域(A1區)每天7時至10時、16時至21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南片區其它區域(B1區)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
另外,桂瀾路、聯河路、魁奇路、佛陳大橋、海八路、佛山大道、三樂路和荷岳路等,也有相應的限行措施。
四、臨時通行證申領方式“升級”
在此前規定中,在限行時段進入限行上述限行區域的相關貨車,均應當向佛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辦貨車通行證。
擬調整后的規定,則明確了在限行時段行駛的貨車,可通過“交管12123App”向佛山交警部門申領貨車電子通行碼,在規定時間和區域路段通行。
附:《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原文
為優化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結合公安部便利貨車通行部署,經市政府同意,我局決定自2023年 月 日零時起,優化調整我市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調整貨車限行范圍和措施
(一)禪桂新北片區限行范圍(不含高速公路):東以S47廣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輔道為界,南以東平水道為界,西以東平水道、佛山水道、佛山大道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為界。由核心區域和其他區域兩部分組成,具體措施如下:
1.核心區域(東以桂瀾路、聯河路為界,南以魁奇路為界,西以佛山大道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為界,見附圖A),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2.核心區域界線上的桂瀾路(海八路至魁奇路段)、聯河路(海八路至佛山水道段)、魁奇路(桂瀾路至佛山大道路段)、佛陳大橋,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海八路(謝邊立交至S47廣佛江珠高速路段),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佛山大道(謝邊立交路段至瀾石大橋),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3.其他區域(見附圖A1)每天7時至10時、16時至21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二)禪桂新南片區限行范圍(不含高速公路):東以S47廣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輔道為界,南以荷岳路、三樂路為界,西以佛山大道為界,北以東平水道為界。由核心區域和外圍區域兩部分組成,具體措施如下:
1.核心區域(東以百順道為界、南以富華路為界、西以吉慶道為界、北以東平水道為界,見附圖B)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2.其他區域(見附圖B1)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
3.其他區域界線上的三樂路(佛山大道至荷村路口路段)和荷岳路(荷村路口至水口大道路段),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佛山大道(三樂路路口至瀾石大橋路段),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
二、本通告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
三、多用途貨車(皮卡車)、新能源輕型貨車、新能源微型貨車以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新能源中型貨車除高峰期(7:00—9:00、17:00—19:00)以外不受限制。
四、在限行區域內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如:佛山市政府關于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禪桂中心城區綠色物流區域貨車分類通行管理等)。本通告的貨車限行范圍和路段,以路面實際交通標志為準。
五、確須在上述道路限行時段行駛的貨車,通過“交管12123App”向佛山交警部門申領貨車電子通行碼,在規定時間和區域路段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3年X月X日零時起施行。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