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卡友反映自己因為貨車尾氣超標車輛被強制報廢。說好的汽車報廢年限為15年,怎么能提前強制報廢呢!
兩次尾氣超標
法規允許強制報廢貨車
日前,四川省政府發布的《四川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簡稱《辦法》),已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辦法》明確了,在四川省使用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達標排放,不得排放黑煙或者其他明顯可視污染物,一旦監測不合格很有可能會被強制報廢。
無獨有偶,西安市人大常委會也發布了《西安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條例明確了機動車回收報廢規定等。據悉,該條例將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條例》對機動車的淘汰報廢作出了具體規定:“在用機動車經維修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仍不符合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機動車達到報廢條件的,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
《條例》還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也可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用電子監控、攝像拍照、遙感監測等方式,對在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p>
15年報廢不是“免死金牌”
新規重新定義報廢標準
開車的人都知道,車輛的報廢年限為15年,只要沒有到這個期限,且車況良好,符合當下的環保標準,國家就不會強制報廢。那是因為
在2012年,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四部就聯合發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2012年第12號),其中明確表示:輕型、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的使用年限是15年,參考里程依次為50、60和70萬千米。
然而在2015年出臺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中就打破了這一鐵則!其中第六十條明確規定:“在用機動車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經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后,大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
這也就意味著,現在貨車強制報廢除了15年的期限外,最主要的與尾氣排放直接掛鉤!卡友們卡友們在行車的過程中需多注意是否尾氣排放產生了可視氣體,一旦發現一定要趕緊維修、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