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中國政府網官方發文,針對河北、福建、河南、浙江、新疆、江蘇等地亂處罰亂收費情況進行通報。
通報如下:
河北、福建、河南等地部分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違規組織貨車駕駛員培訓或指定貨運企業到指定機構檢測,并捆綁收費。
1、河北省唐山市交通運輸局強制要求當地“兩客一危一貨”駕駛員每年完成固定學時的應急培訓課程,并以此作為從業資格證誠信考核的必要條件。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共培訓99123人次,收費1486.85萬元。
2、福建省福州市交通運輸局印發《關于推動“福州市道路運輸企業安全培訓管理服務平臺”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道路運輸企業安裝指定公司開發的“安途幫”APP。駕駛員需通過該平臺遠程接受安全培訓,每月繳費30元,目前已培訓企業駕駛員3.6萬人。
3、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區道路運輸管理局強制要求本轄區內的貨車在指定的宏宇機動車檢測站辦理車輛性能綜合檢測。宏宇機動車檢測站利用壟斷地位,在檢測費之外每車捆綁收取60元的維修費和外檢費,增加了貨運企業和貨車司機負擔。
浙江、新疆等地一些公安交管部門增設貨車注冊登記審批條件、將二手車上牌落戶與安裝GPS設備掛鉤并違規收費。
1、浙江省嘉興市一些公安交管部門將貨車接入“車主惠”等第三方監控平臺作為注冊登記的前置條件,每輛車需繳納2800元設備費,以后每年還要繳納700多元的服務費,且部分交管部門要求辦事企業提供24項材料,遠超《機動車登記規定》要求提供的材料數量。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額敏縣車管所將安裝GPS設備與二手車上牌落戶掛鉤,強制要求新購二手車落戶車主到指定的兩家代工點安裝GPS設備,每臺違規收取281元。
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搭車”發展會員,會費支出結構不合理。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規定,“未與行政機關脫鉤的行業協會商會不得開展與業務主管單位所負責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督查發現,連云港市贛榆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未與市場監管局脫鉤,協會會長由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兼任。
該協會利用租賃市場監管局辦公場所的便利開展代辦營業執照等中介業務,并借機發展會員、收取會費,且會費支出結構不合理。2018年至2019年,該協會共收取會費952萬元,其中會員活動費支出僅占2.2%,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員工工資和房屋租金,且向市場監管局支付的房租價格明顯高于市場水平,存在變相利益輸送。
浙江省杭州市部分區縣違規向工程車協會委托審批事項,相關協會借機變相強制吸納會員并收取會費。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規定,行政機關委托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相關工作,將行業協會商會服務事項作為行政行為前置條件,應實施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入會并收取會費。
督查發現,杭州市蕭山區、杭州高新區(濱江)交管部門將工程車協會驗車手續作為工程車通行證審批業務的前置條件,卻未在辦事指南中公開列出;蕭山區工程運輸車協會、高新區(濱江)工程車自律協會在辦理驗車手續時,變相強制物流企業入會,并收取會費。
國家堅決查處各種亂收費、亂罰款、搞變相漲價等加重人民負擔的行為。此次督查組的曝光,充分說明了國家對貨運行業的關注,也關心著每一位卡友的切身利益。我們也希望國家能多多走進基層,依此制定政策,早日解決貨運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