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東莞市出臺《東莞市泥頭車全密閉運輸和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下文簡稱《方案》)。《方案》明確,統一泥頭車車輛標準,規范泥頭車行業管理秩序,加強泥頭車運輸源頭管控,建立泥頭車智能化管理平臺,力爭從根本上遏制泥頭車等重型車輛經營亂象。
《方案》提出,力爭用一年時間完成全市泥頭車的更新換代工作,具體分“三步走”,即啟動試點階段、全面鋪開階段、全面清退淘汰階段。
01
啟動試點階段
2020年6月5日起,在市區和松山湖園區試點推行新型泥頭車,啟動泥頭車運輸企業和車輛的核準許可工作,到2020年底前在市區四個街道和松山湖園區基本實現新型泥頭車全覆蓋,未經核準的泥頭車運輸企業和車輛不得在市區和松山湖園區從事建筑垃圾、砂石運輸工作。
02
全面鋪開階段
2020年6月5日起,逐步在市區和松山湖園區以外的區域推廣使用新型泥頭車,全市政府投資工程新發包的土石方運輸業務,招標及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要求使用新型泥頭車;到2021年6月底前,力爭全市范圍內基本實現新型泥頭車全覆蓋,未經核準的泥頭車運輸企業和車輛不得在東莞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垃圾、砂石運輸工作。
03
全面清退淘汰階段
在持續開展常態化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基礎上,從2021年1月1日起,在市區和松山湖園區全面開展執法查處工作,清退淘汰未經核準的泥頭車運輸企業和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所有泥頭車要求使用標載、規范、全密閉的車輛;從2021年6月底起,在全市范圍內清退未經核準的泥頭車運輸企業和不符合標準的車輛。
以下為《方案》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