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間,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發公告稱,從《四川省交通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收費公路貨車計重收費有關事項的公告》獲悉,主要內容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5日起實施的《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對正常裝載合法運輸車輛通行費實行優惠的通知》(川交發〔2014〕1號),有力推動了超限超載治理,階段性目標任務已經完成。根據《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經省政府同意,文件至2019年1月14日到期后,不再執行。
二、從2019年1月15日起,不再執行對二軸,三軸正常裝載貨車計重收費20%的優惠和四軸及四軸以上正常裝載貨車計重收費30%的優惠,均恢復為按貨車計重收費基本費率計算收取車輛通行費。貨車計重收費基本費率為:
(一)高速公路:0.075元/噸·公里。
(二)一級公路:0.05元/噸·公里。
(三)橋梁和隧道:0.65元/噸·公里。
三、正常裝載的標準集裝箱車輛、整車正常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的通行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四、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促進高速公路應用聯網電子不停車收費技術的若干意見》(交公路發(2010) 726號)規定,對使用四川ETC卡且正常合法裝載的貨運車輛,其高速公路通行費按計重收費總額的95%收取,歡迎司機朋友到省內各地銀行ETC服務網點辦理(可關注查詢“四川高速公路ETC"微信公眾號) .
五、各有關單位要強化通行服務保障,提高服務質量,為司機朋友們提供便捷。優質的出行服務,維護正常的收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