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4日獲悉,近日,平樂縣人民法院對一起超限超載違法案件進行了強制執行,違法當事人的3500余元罰款被執行到位。這是全國首例法院受理車輛違法超限行政處罰非訴執行案件,經驗或將被推廣。
據了解,2015年9月,平樂縣人民法院受理了19件當地公路管理部門對車輛違法超限罰款非訴執行的案件。
這19件案件,涉及的貨車均有超限超載行為,被交通運輸部門的動態監控設備取證并依法做出了行政處罰。在整個過程中,公路部門采取的是一種非現場執法的新模式,這種模式類似于交警借助電子警察攝像頭。按照這種模式,超限超載車輛在通行全區計重收費站時會留下監測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發布后,取證的違法證據將作為后續查處的依據。據了解,這種模式是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于2014年7月1日起在全區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和高速公路開展的。
但是,處罰決定做出后,這19件案件的當事車主,卻無一人在期限內主動繳納罰款。于是,平樂縣公路管理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些車主的罰款。平樂縣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法官對案件進行審查,并找到當事人核實情況。9月25日,對案件作出了準予強制執行的裁定。作出裁定后,其中4起案件的當事車主繳納了罰款。
隨后,法院依法對其余的15起案件立案實施強制執行,案件總標的達到4萬余元。12月4日,其中1起案件得到了強制執行,3500余元罰款被執行到位。
據了解,這是全國首例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超限超載違法案件。對此事,12月10日,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在平樂專門召開了一次全區治超工作專項調研會,將平樂縣人民法院的經驗進行了介紹。
一位在公路部門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治超一直是一大難題,就算公路部門開具了罰單,往往車主和司機也拒絕繳納,“有了這第一次的強制執行,將讓超限超載車主真正承擔起違法的法律后果,為公路執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